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行为会被扣3分:
1.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2.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 违反高速公路规定的; 4.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5.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6.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7. 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8.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9.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过期、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10.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11. 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12. 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