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四停四”是指广州市区部分区域实施的交通管理措施,要求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进入限行区域后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之后要停驶4天。
以下是计算方式:
1. 以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作为计算单位,奇数代表单日,偶数代表双日。例如,车牌号为粤A000X1的车辆,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属于奇数,所以该车辆在单日行驶。
2. 当车辆进入限行区域后,开始记录行驶天数。例如,5月1日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在5月5日需要停驶。
3. 如果车辆在限行区域内连续行驶4天,第5天就需要停驶。例如,5月1日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在5月5日需要停驶。
4. 停驶期间,车辆可以上路行驶,但不允许进入限行区域。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违反“开四停四”规定的车辆,交警部门将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