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调整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以下是对机动车和非特定时间尾号限行的规定:
一、自2021年4月5日起,恢复实施尾号限行。
二、自2021年4月5日至2022年4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制机动车行驶的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未使用尾号限行措施的机动车,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四、下列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车、电车、高速公路通勤客车、道路客运车; (二)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邮政专用车、专项作业车;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新能源汽车。
五、限行期间,机动车可通过预约出行的方式暂时避开限行日。市民可通过“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进行预约出行。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具体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