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进行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居住地在本市,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2. 持有效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的外地人员。
3. 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4. 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5.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6.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参加完成度指标配置的申请人,在申请月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可以直接申请增量指标。
7. 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可以办理1辆个人名下小客车登记手续。
8. 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可以办理1辆个人名下小客车登记手续。
9. 在本市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可以办理1辆个人名下小客车登记手续。
10. 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仅持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可以继续保留该车,也可以在该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报废后,单独申请增量指标。
11. 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仅持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可以继续保留该车,也可以在该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报废后,单独申请增量指标。
12. 港澳居民内地配偶、台湾居民内地配偶、外籍人士配偶以及华侨配偶,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在其配偶名下本市登记的小客车不需要淘汰的情况下,直接申请增量指标。
13. 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可以申请其他小客车增量指标。
14. 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可以申请其他小客车增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