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交通部门规定,四车道通行速度是(从左到右):
1、第一条车道:100-120公里\/小时(一般为小客车专用);
2、第二条车道:80-100公里\/小时;
3、第三条车道:60-100公里\/小时;
4、第四条车道:紧急行车道;
5、有的高速公路另有规定,以路面标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