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米以上。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