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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精神损失的范围

最佳答案

1、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3、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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