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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缴纳交强险的处罚措施
- 来源:车爱网 2024-12-20 交通违章
1、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目前北京的已全面实施电子保单,可以不用贴强制保险标志了,北京交管部门通过移动警务终端等检查电子保单、电子交强险标志,真是方便,希望可以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