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佩斯禁演的原因是因为他在1996年与北京台发生了一场官司。当时,陈佩斯和他的搭档朱时茂创作了一部小品《王爷与邮差》,他们与北京电视台签订了合同,约定在春节联欢晚会上演出这部作品。然而,在演出前,北京电视台未经他们的同意就擅自播出了这部作品,这让他们感到非常不满。
陈佩斯和朱时茂认为北京电视台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版权,因此将北京电视台告上法庭。经过一段时间的诉讼,法院最终判决陈佩斯和朱时茂胜诉,但此时他们已经失去了在春节联欢晚会上演出的机会。
因此,陈佩斯禁演的原因是由于他与北京电视台的版权纠纷,导致他失去了在春节联欢晚会上演出的机会。不过,这并没有影响他的演艺事业,他现在仍然活跃在舞台和银幕上,为观众带来欢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