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对于酒驾和醉驾的处罚和处理如下: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如果被检测出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驾驶员将面临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员曾因酒驾被处罚过,再次酒驾,将处以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 醉酒驾驶机动车:如果被检测出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驾驶员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五年内,驾驶员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如果被检测出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驾驶员将面临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4.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如果被检测出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驾驶员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十年内,驾驶员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驾驶员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