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一般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以及侵权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确定。
5.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6. 财产损失:根据车辆损坏情况、物品损失等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