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达到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车主主动申请报废时,车牌号码会被收回。具体流程如下:
1. 车主向车管所提交车辆的报废申请和相关手续; 2. 车管所对车辆进行检验,确认其已达到报废标准后,会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 3. 车主将车辆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厂进行销毁或回收; 4. 报废厂在销毁或回收车辆后,会将车辆的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等信息上报给车管所; 5. 车管所核实信息后,收回车牌号码,并在车主办理新车上牌时,为新车分配新的车牌号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车主在使用车牌号码满一年之后,才将其车辆报废,那么该车牌号码可以在车主购买新车时使用,且无需参加摇号或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