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31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重新预约。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考生在科目一考试通过后,通常需要等待10天才能进行第二次预约的科目二考试。这个时间是从你第一次参加科目一考试失败后重新开始计算的。如果你通过了科目一的考试,那么你已经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是有效的,不需要再次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