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并没有全国范围实施皮卡15年强制报废的政策,只有部分地区对皮卡有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限制。例如:
1. 北京: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微型货车、轻型货车、中型货车使用12年就必须报废;重型货车使用10年必须报废。
2. 上海:根据《上海市机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微型货车、轻型货车使用10年就必须报废;中型货车使用12年必须报废;重型货车使用8年必须报废。
3. 深圳:根据《深圳市货车限制通行区域和限行措施》的规定,所有货车都需要按照车辆型号和登记使用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其中轻型货车使用10年就必须报废,中型货车使用12年就必须报废,重型货车使用8年就必须报废。
4. 广州:根据《广州市货车限制通行区域和限行措施》的规定,所有货车都需要按照车辆型号和登记使用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其中轻型货车使用10年就必须报废,中型货车使用12年就必须报废,重型货车使用8年就必须报废。
以上地区的政策可能会随着法规的更新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的车管所或交通管理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