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需要。
根据《长春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
1.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年满16周岁以上,且没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
3.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指定的位置悬挂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
4.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不得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5.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近右侧行驶。
6.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不得醉酒驾驶或者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违法载人、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7.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在指定的位置设置反光装置,保持车辆制动、鸣号、灯光等设备齐全、有效。
8.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9.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所以,在长春市区,如果你使用的是黄牌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新国标),是需要考取相应的驾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