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包括房屋等主要财产的分配,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
如果房子是婚前由父母的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那么该房屋应视为出资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该房屋不应参与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
但是,如果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且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或仅由一方父母出资,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那么该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贡献大小等因素来公平地分割该房屋。
总的来说,离婚案件中的房产分割问题非常复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