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定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是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的时间为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免费通行的节假日包括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四个重要节日,以及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和国庆节的提前一小时和延后两小时。
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需要注意的是,免费通行的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只要在免费时间内驶出收费站,就无需支付费用。而如果在收费时间段内驶出收费站,则需要按照实际行驶的路程来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