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无证驾驶的处罚如下:
1.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 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 对于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方式:罚款20至200元,扣1分,并暂扣车辆。
4. 如果是借来的车,驾驶证提供不了,交警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