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填写《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属于机动车灭失的,应提交机动车辆灭失证明; 4. 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出境定居证明或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属于机动车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应提交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6. 属于机动车被依法查封、扣押的,车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7. 属于机动车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应提交机动车检测站出具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废旧汽车回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