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的摩托车尾号限行政策与汽车相同。以下是相关信息: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自2017年12月1日起,新乡市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
二、限行区域:
107国道以西、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范围内的城市道路。
三、限行车辆:
所有机动车(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邮政快递车、公交车、校车、残疾人专用车等不予限行)。
四、限行措施:
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五、限行规则:
(一)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数的(1、3、5、7、9),在奇数日(1、3、5、7)允许行驶; (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数的(2、4、6、8、0),在偶数日(2、4、6、8)允许行驶。
六、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 (二)公共汽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校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等车辆。
七、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等方式捕捉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
以上信息是截至2017年的情况,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