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环保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部分高排放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其中规定:
1. 自2019年1月1日起,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不含横琴新区)全天禁止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轻型柴油货车通行。
2. 自2019年1月1日起,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不含横琴新区)全天禁止未进行新能源化改造的国Ⅲ排放标准的燃气汽车通行。
3. 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不含横琴新区)全天禁止国Ⅳ排放标准的燃气汽车通行。
4. 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不含横琴新区)全天禁止未进行新能源化改造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汽车通行。
5. 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不含横琴新区)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不含新能源化改造的国Ⅲ燃气汽车)的汽油汽车通行。
6. 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不含横琴新区)全天禁止未进行新能源化改造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通行。
7. 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不含横琴新区)全天禁止国Ⅳ排放标准(不含新能源化改造的国Ⅳ燃气汽车)的重型柴油货车通行。
8. 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不含横琴新区)全天禁止未进行新能源化改造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摩托车通行。
所以,如果你想把外地车过户到珠海,首先需要确保你的车辆符合上述排放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