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政策,以下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
1. 春节:正月初一00:00至正月初六24:00,共6天。
2. 清明节:清明节当天00:00至清明节当天24:00,共1天。
3. 劳动节:劳动节当天00:00至劳动节当天24:00,共1天。
4. 国庆节:国庆节当天00:00至国庆节当天24:00,共1天。
5. 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重要节假日,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节假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到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