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性: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制度,通过保险合同,投保人按照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而保险人则对投保人在遭受损失时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
2. 互助性:保险是以集体力量为基础的一种经济形式,通过互济互济的原则,由许多个体投保人共同承担风险,分散风险,实现风险的社会化。
3. 合法性:保险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法经营。
4. 科学性:保险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科学的规律和方法,包括精算技术、风险管理、保险法规等。
5. 合同性: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确立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合同条款为依据。
6. 金融性:保险具有融通资金的功能,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也可以将所收取的保险费进行投资,从而实现资金的合理利用。
7. 分散性:保险通过集合众多人的力量,将风险分散到整个社会,降低单个投保人的风险。
8. 补偿性:保险的主要目的是弥补投保人因意外事故或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