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防车位:人防车位是指人防工程中的停车位,属于人民防空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疏散和执行任务而建立的交通工程、防护工程、地下建筑(含地下室)等。人防车位的使用权由城市人防办公室授权给开发商,开发商可以对其进行管理和使用。
2. 产权车位:产权车位是指开发商购买土地后,在规划许可范围内建设的停车位。这些车位具有独立的产权,可以作为商品进行销售或出租。产权车位的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购买者可以获得车位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在购买产权车位时,购房者需要与开发商签订相关合同,明确车位的使用权和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