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不同: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强制性购买的保险,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受害人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而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险之一,主要是对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部分进行补充赔偿。
2. 法律地位不同:
交强险具有法定性、强制性,所有机动车必须购买;而第三者责任险则是属于商业保险范畴,车主可以选择是否购买。
3. 保障范围不同:
交强险的保障范围相对较窄,主要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以及财产损失赔偿等三个方面;而第三者责任险则可以在交强险的基础上增加更多的附加险种,如盗抢、不计免赔等,保障范围更加广泛。
4. 赔付方式不同:
交强险的赔付是由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人支付,无需经过车主同意;而第三者责任险则需要车主先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5. 保费负担不同:
交强险的保费是固定的,由国家统一规定;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则根据车主的具体情况而定,如车辆型号、使用情况、投保额度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