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对于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次数有明确的规定。
科目二考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共有五次考试机会,如果在这五次考试中没有通过,那么之前通过的科目成绩将会作废,需要从头再来。
科目三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同样也有五次考试机会。如果在五次考试中没有通过,那么考生将无法获得驾驶证,之前的考试记录也会作废。
之所以设置这样的限制,是为了确保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的安全性和规范性。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内容涵盖了驾驶员基本操作技能和实际道路驾驶的基本要求,因此需要通过多次考试来确保学员能够熟练掌握这些技能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