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证会被暂扣: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3.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6.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7.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在上述情况下,驾驶证被暂扣的,若在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将视为无证驾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无证驾驶的,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扣分方面,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四的规定,无证驾驶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