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条的规定:
1.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3.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其中,第九十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所以,驾驶未挂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可能会被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但是具体的扣分情况可能因地方性法规或具体实施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