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的界定通常由交通部门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以下情况可能被界定为非法营运:
1.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2. 未按照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或者班期表发车,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改线路、班次行驶的; 3.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4.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5. 未经乘客同意,擅自招揽其他乘客合乘的; 6. 以合乘名义提供出租车服务或者其他非合乘服务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况的具体认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规定请参考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