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非法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由交通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