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是指我国法定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对七座以下(含七座)小客车实行免费通行的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实施范围 (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二、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桥梁、隧道)。
(二)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未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不得纳入免费范围。
三、免费通行的具体工作安排 (一)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本实施方案要求,规范收费公路收费行为,加强收费公路成本和监督,违反相关规定乱收费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各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监察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共同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