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的计算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受害人的收入情况。这包括受害人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全部收入,一般以纳税证明或银行流水为据。
2. 误工的时间。根据医院的诊断书或者法医的鉴定报告来确定受害人需要休息多少天。
3. 是否全休。如果医生建议受害人全休(即不能工作),那么误工费应该按照全额收入来计算;如果医生只是建议休息,但受害人仍然可以从事一些轻工作,那么误工费可以按照部分收入来计算。
4. 行业平均收入。不同行业的收入水平不同,因此误工费的计算也需要参考行业平均收入水平。
综合以上因素,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可以是:
(总收入/365) x 误工天数 x (1-已工作天数/应工作天数) 其中,应工作天数是指在没有受伤的情况下,受害人每年应该工作的天数。已工作天数是指在受伤后,受害人实际工作的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