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驾考作弊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对于这种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的,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予以追缴;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对当事人处以的罚款应当折抵罚金”。
3.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八十八条规定:“报考人员有考试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无效”。
具体的处罚措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