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是因为它不符合传统的汽车和船舶的定义。
车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机动车和船舶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车船税的征税对象包括:机动车和船舶。其中,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船舶是指具备一定的航行性能,用于在水域进行运输、生产、科学实验等活动的船舶。
然而,纯电动乘用车虽然也是轮式车辆,但它主要依靠电力驱动,而不是传统的内燃机或其他燃料驱动。因此,它并不符合机动车的定义。此外,纯电动乘用车在行驶过程中不会产生尾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也不属于船舶的范畴。
综上所述,纯电动乘用车由于其特殊的驱动方式和用途,并不属于车船税的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