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科目三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是指在学习驾驶过程中,学员在报考机动车驾驶证的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时,总共有五次预约考试的机会。如果在这五次机会内没有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那么之前通过的科目成绩将会作废,并且需要重新缴纳学费,从头开始学习并参加考试。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五次机会是总的预约次数,而不是每次考试的次数。也就是说,即使你在某一次考试中失败了,你仍然有四次机会在其他考试中通过。如果在五次机会内还没有通过所有的考试,那么你就会被视为考试失败,需要重新开始整个学习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