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文学三十年的划分通常是根据不同的历史事件、文学运动和作品来确定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划分方式:
1. 1917-1945年:这一时期通常被称为现代文学的初期,包括俄国革命(1917年)、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年)和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1945年)等重大事件。这个时期的文学作品主要集中在对战争的反映、对社会不公的批判以及对个人生活和心理的探索。代表作家有弗吉尼亚·伍尔夫、詹姆斯·乔伊斯、弗朗茨·卡夫卡等。
2. 1945-1970年:这一时期通常被称为现代文学的中期,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为起点,以美国发动越南战争(1964-1973年)为终点。这个时期的文学作品主要集中在对战争与和平的探讨、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关注以及对社会和文化多样性的认同。代表作家有萨缪尔·贝克特、弗朗茨·沃夫冈·扎赫尔、艾伦·金斯堡等。
3. 1970年至今:这一时期通常被称为现代文学的晚期,以越南战争的结束为起点。这个时期的文学作品主要集中在对全球化、科技发展与人类未来的关注,以及对性别、种族和阶级问题的探讨。代表作家有托尼·莫里森、约瑟夫·布罗德斯基、村上春树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划分并不是绝对的,不同的研究者可能会有不同的划分方式。此外,现代文学的研究往往涉及到跨学科、跨国度和跨文化的视角,因此这些划分也只是提供一个大致的框架,以便于更好地理解和研究现代文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