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上对于“定金”和“订金”的规定是不同的。
1. 定金: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如果支付的是定金,除非有法定的例外情况,否则是不能要求退还的。
2. 订金:订金并非法律概念,通常是指在合同订立前,双方达成初步意向时支付的款项。在合同法上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视为预付款或者诚意金。如果支付的是订金,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总的来说,如果是定金,一般情况下不能退;而订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的约定来决定是否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