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前三年不一定必须在4S店保养。根据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这意味着车主可以自由选择维修点,并且不会因为不在4S店保养就造成脱保的情况。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汽车还在质保期规定的时间或者公里数内,车子一旦发生问题,需要通过4S店沟通厂家进行质保索赔。
车主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来选择汽车保养的地点,但一定要选择有维修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