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责仍然需要赔偿的原因是因为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并不影响受害者获得合理的赔偿。即使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也不能免除其对于受害者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因此,即使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保险公司也会根据责任比例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