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校车驾驶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会被一次记6分:
1.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3.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4.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5. 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