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国标”是指2010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该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以下是一些关于旧国标电动车的特点:
1. 速度限制:根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最高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2. 重量限制: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40公斤。
3. 电机功率限制:电动自行车的电机功率不得超过240瓦。
4. 脚踏功能:电动自行车应具备人力骑行功能,即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5. 电池类型:旧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应使用铅酸电池。
6. 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如制动系统、鸣号装置等。
7. 外观尺寸:电动自行车的长、宽、高分别不得超过1.6米、0.65米、1.1米。
8. 速度显示:电动自行车须设置速度显示器,显示行驶速度。
9. 蓄电池电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额定电压不得超过48伏。
10. 充电器:电动自行车应配备与其蓄电池型号相匹配的充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