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超员的处罚是:
1.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3.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4.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一次记12分。
具体的扣分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