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持有A1、A2、A3、B1、B2、N和P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员,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
至于小型汽车驾驶证(C1),根据《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的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对6年内免检的私家车,可以直接在注册地申请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这意味着持有C1驾驶证的车主,如果符合免检条件,可以在6年内无需审验。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驾驶证不需要任何管理,驾驶员仍需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查,以保持驾驶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