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四停四”是指上海市的一项交通管理措施,简称“限行”。根据规定,非沪号牌小客车在上海市部分区域实行“错峰限行”,具体为:
1. 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早晚高峰时段,在沪高速公路S20外环高速以外的道路,实施限行。
2. 同一车辆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超过4小时,中途休息最少需要停车停放超过4小时。
3. 若违反该规定,则当日不予恢复行驶资格。
计算方式主要是以车辆进入限行区域的时间点为准,按照“两小时一休息”的原则进行计算。例如,如果某车辆在早上8点进入限行区,那么到10点就需要驶离限行区或者停车休息至少4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四停四开”是针对非沪号牌小客车的,对于本地车牌的车辆并没有这样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