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对于外地车的限行措施主要是“开四停四”。以下是对外地车限行规则的解释:
1.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道路(高速公路除外)行驶必须遵循“开四停四”的规则,即每四日可进入广州市区行驶一天,当天只能在市区行驶0-24小时。
2. 若违反“开四停四”规则,则自违反之日起,需连续缴纳滞纳金的罚款,直到满足“开四停四”规则为止。
3. 若在广州市注册的企业车辆或持有广州市户籍的居民车辆,不受“开四停四”规则限制。
4. 若外地车在广州市有违章未处理,则不能办理进京证。
5. 若外地车辆在广州市有交通事故未处理完结,则不能办理进京证。
6. 若外地车辆有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非法改装等情形,则不能办理进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