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和交通事故责任并存的情况下,赔偿医药费的顺序和比例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员工同时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先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付,不足部分再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来补充。
具体而言:
1. 首先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2. 如果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金额不足以覆盖全部费用,那么剩余的部分应该由承担事故责任的第三方承担; 3. 如果交通事故的第三方也无法全额支付剩余的医疗费用,那么剩下的部分就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