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的机动车限行规定如下:
一、自2021年4月5日至2022年4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二、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未使用尾号限行措施的机动车,在下列区域范围内,按车牌尾号限制通行:
1. 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 2. 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 2. 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许可证的车辆等4类公共交通工具; 3.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5. 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 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具体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