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 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对于大型客车,属于营运载客汽车,所以前5年每年都需要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之后,每6个月检验1次。
至于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这通常是针对驾驶员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以下期限申请换证:
1. 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2. 在机动车驾驶证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