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
唐山市的限行规定如下:
1. 限行时间:每天7:00-20:00。
2. 限行区域: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
3. 限行车辆:非营运汽车(含非营运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残疾人员专用汽车;新能源汽车等车型)。
4. 尾号限行规则: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行驶(1、3、5、7、9),双日双号行驶(2、4、6、8、0),号牌末位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5. 除上述车辆外,持有通行证的公务用车、公共汽车、出租车、货运车辆、新能源汽车等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限行措施可能会根据交通状况、环境污染状况等因素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限行政策请以当地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