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行为之一将被一次扣12分:
1.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2.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4.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5.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6.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行驶证的。
7.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9. 驾驶未经检验或者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10.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1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2.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1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14. 驾驶机动车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未靠右侧行驶的。
15.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6.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17.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情节严重的。
18.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19. 驾驶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有下列妨碍交通安全行为之一的:向道路抛撒物品;机动车发动机未熄灭前开车门;有妨碍安全驾驶的其他行为。
20. 学习驾驶员在学习驾驶中有严重事故的。